质量监控条例

(一)目的

教学是学校工作的核心,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要全面地推进素质教育条件,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抓教学质量过程的管理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手段。我们在努力提高三十五分钟的教学质量的同时,加强质量的监控是为了提高教师的责任性和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二)要求

1、形成上下全员抓质量。年级组长不仅对年级内的语、数 、英学科监控负责,并且对其它学科的情况了解并作好协调工作。

2、年级组长及时了解学生课业负担的情况。

3、教研组长通过教研组活动,把握上海市课程标准的要求,重视基础考试(考查),注意能力培养。

4、教研(备课)组长对每次质量监控作书面分析 ,年级组长对组内的全面监控作分析。

5、教师应面向全体学生,激励学生的学习动机 。教师提优补差要有明确的目标、计划和措施,特别是重视困难学生的辅导。

6、命题、监考、阅卷、试卷等考务工作做到操作规范。

 

(三)内容

根据教学要求、上海市课程标准对本学科本年级要求,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重视知识的横向拓宽,体现学生的能力发展。

 

(四)形式

1、组内自控

组内对单元或章节的重点、难点,通过教研组集体备课拟卷,进行组内自我监控。

2、上下互控

由组内教师出一份监控试卷交教导处,由教导处修改、审核。

3、校级监控

由质量监控小组拟卷,校长室分管领导修改、审核。

4、个别监控

对纳入学习困难的学生作质量监控,在于及时了解教师帮困的效果。激发这部分学生学习的兴趣,达到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5、即时监控

在随堂听课后 ,就对该班的质量作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