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闸北第一中心小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静安区闸北第一中心小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也关乎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根据《静安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静教委[2017]91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健全管理体系
1、成立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中层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同时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学校党组织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二、建立常态机制
1、学习教育制度。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安排,党支部书记年内至少做一次形势任务辅导报告,支委会年内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2、工作通报制度。学校党支部每学期在党员中通报学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并及时向区教育党工委汇报学校意识形态工作。
3、风险评估制度。在酝酿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政策、项目、工作举措时,要通过论证会、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方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方案发布前,进行必要的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工作预案。
三、推进阵地
1、加强对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的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科学管理、严格管理。对学校校园网、公共微信号、校报、宣传栏、校园宣传屏里面发布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加大对学校组织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的监管力度。
2、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管理,课堂上决不允许出现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确保学校教育方向的正确性。
3、加强对学生海外夏令营、师生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教师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及时掌握个人或团体参加由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举办或资助的学术文化活动情况,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敏感议题、敏感人员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
4、加强对学校其他校园文化活动的引导和管理,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努力优化校园的育人环境,引导全体师生进一步坚定党的理想信念。
四、定期分析研判
1、制订舆情日常监测评估和应对处置方案,加强舆情分析和研判工作。对热点、敏感问题和苗头性问题,提前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提前做好预警处置。
2、对于重大事件、重要情况,必须迅速分析研判,第一时间妥善处理,遇到不能准确把握的事项,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五、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
1、对学校教职员工发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的言论,及时进行提醒和警示,并根据情节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学校党组织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