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书 (教师)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增强教师的安全意识,保证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内容如下:
1. 学校每位教师都有责任向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教育。
2.学校每位教师不管在什么地方,发现学生有不安全的隐患,能自己解决的自己解决,不能自己解决的都要及时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不能袖手旁观。
3.任何教师不经教导处批准不得随意调课。只要在教室里上课的教师就是第一责任人(包括活动课、社团)。
4.不管上什么课,只要用教具、学具的教师(比如劳技课用剪刀、自然课用酒精等)课前都要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5.要把防火安全问题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各班班主任、负责专用教室的教师要对危险线路、漏电插座、可燃气体、危险物品的管理等问题进行重点排查,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处理,不得拖延。
6.任何教师不得私自留学生,只要学生在教师就在。如果确实要留,必须事先通知家长,并且要保证学生回家的安全。
7.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要及时向校长报告,并积极实施救护。对推委扯皮、隐瞒、拖延不报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9.加大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加强学校、家庭和社区的联系,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
10. 本责任书有效期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校 长(签字): 教师(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