闸北一中心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印章管理规定

 

1、财务印章主要包括:校长法定代表人章学校财务专用章、学校伙食团财务专用章。

2印章的保管使用按专人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
  3、校长法定代表人章由校长负责保管使用。

4、学校财务专用章、学校伙食团财务专用由事务主任进行保管,学校财务专用章、学校伙食团财务专用的使用须经校长同意后方可使用。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学校财务部门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学校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学校档案室负责,档案管理员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档案室要具备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档案管理员要做到会计档案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安全保管,不得封包封存,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2、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

     会计凭证。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年度终了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

     会计账簿。包括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分类

账及各种明细分类账。

     财务报告。包括年度决算报表,月(季)度报表,报表

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其它会计核算资料。凡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据资料。

 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3会计档案归档保管和移交

  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有财务室按归档要求装订成册,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案卷目录。

一年之内的会计档案暂由结算中心保管期满一年的会计档案、应由学校取回交由档案室保管,档案室要按期点收。

    移交会计档案要有主管领导参加。

    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

案交接手续。

    档案部门对所保管的会计档案应建立会计档案保管

清册,由会计档案经管人负责登记。

    会计档案一经归档,其保管、借阅、销毁均有档案部

门按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会计档案的清点和检查要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档案完

整、借阅情况及安排情况,以及保管期满应处理的档案,发

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要按规定执行。

 

 

 

 

 

 

 

 

 

经费使用公示制度

                                 

1、 为合理使用学校的经费,让群众知晓经费的使用情况每月将上一月的学校公用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公示。

2、 每年年末将学校的当年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3、 对学校重大经济行为支出情况进行公示。

 

 

 

                                   

 

 

 

 

 

 

 

 

 

 

 

 

 

经费使用审批制度

 

1、学校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和单位编制的部门预算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预算指标,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

2、财务人员应切实把好关,如不符合财务制度和手续的,财会人员应拒绝支付。

3、各项财务收支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

4、总务主任在支出金额小于等于800元,有权审批。

5、对重大问题与资金使用均要通过校务会议讨论决策后执行。

 

 

 

 

 

 

 

 

 

 

 

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仓库存放物品,由资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须填登记。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学期结束时,资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7.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8.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9.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票据管理制度

 

1. 严格遵守《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试行办法》保证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序地进行,全部收入纳入学校的统一管理。

2. 根据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收据购买手续,凭《票据购买证》、《统一收据购买证》申请购买,并采用验旧购新办法进行,凭作废的收据、票据存根,到区财政部门购买收费票据。

3.收费票据必须由学校总务部门统一管理,由总务负责人保管,并按票据名称分类、登记,指明购进日期,本数及编号。

4. 会计根据记账联与票据存根联进行销号,在票据销号单记明所销票据的起讫号码及金额,并要有销号人签章。

5 发票应整本按号码顺序使用,填写内容真实,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开票日期、交款单位、内容、单价、大小写金额、收款人(全名)、全部联次一次复写。发现票据填写错误时,须重新填写,不得涂改、挖补、撕毁票据,并在错误的票据上标明“作废”,三联保存备查,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6 发现票据遗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区财政部门,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体上公告声明作废。

7 票据的基本联次为三联,一联为存根联,开票方留存备案;一联为收据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一联为记账联,开票方作为记账的原始凭证,会计必须以记账联对应存根联进行核销并留下销号痕迹,即在票据销号单上对应所销票据的号码、记录记账凭证编号及收款金额,销号人在票据销号单上签名。

8 学校必须妥善保管票据存根,保管期一般为5年。

 

 

  

 

 

 

 

 

                         

 

 

 

收费制度

1、收费应当按照《收费许可证》所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收费许可证未列明的项目不得擅自立项收费,如须立项收费,必须向财政局、物价局、教育局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可收费。

2、学校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将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张贴,做到亮证收费。

3、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接受物价部门的检查和群众的监督。

4、学校根据项目收费并开具由财政局统一印制的收据。

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

5、学校的所有收费项目都必须纳入学校的财务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6、代办费项目都应按照市教委或区教育局的规定时间和标准进行收费。

7、学校不进行收费补课,补缺补差不收费。不向学生推荐或变相推荐购买各类教辅材料。

8、各类收进的款项应当当场开出收据,并在当天解入银行,不得坐收坐支。

9、学校不设小金库,不做假账,不设帐外帐,所收取的各项款项应全部进账并解入银行。

 

                          

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一、预算管理:

1、学校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后逐级上报。

2、学校的银行存款帐户的开设和变更均应报财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均不得私设“小金库”。

二、收入管理:

1、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规定,任何部门不得缓交、截留或擅自坐支应交款项,更不得隐匿不报。

2、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根据收费许可证的项目进行收费,代办费用根据有关规定执行,禁止一切乱收费。

三、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

2、学校须根据支出预算,体现勤俭办校的原则。

3、根据支出计划,建立申购制度,按金额额度分级审批。

4、支出凭证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分管领导签字方可入帐。

5、注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做到内容完整,凭证合法,手续齐全。

四、资产管理:

㈠现金管理:

1、学校所有一切现金收入,均须及时解入银行。

2、出纳备用金实行限额管理5000元,库存现金超过额度应及时存入银行。

3、出纳人员每日按时记好现金日记帐。

4、会计与出纳应定期对帐,保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5、任何人不得挪用现金,不得以借据“白条”抵库。

㈡银行存款管理:

1、严格遵守银行存款的管理制度,按规定开设银行帐户。

2、自觉接受银行的监督,不准出借银行帐户。

3、支票、银行印鉴必须由出纳、事务主任分开保管。

4、及时与银行对帐,发现问题立即查询。

5、每周将资金运转情况报校长室。

㈢财产物资管理:

1、财产物资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设立固定资产、低值耐久及低值易耗品帐目,建立专项管理制度。

2、所有财产物资均按请购、验收、领用、保管、登记、使用、维修、处置等制度执行。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3、学校每学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按有关规定办好报损和报废手续。报损报废要逐级申报、审批。

4、学校不定期对财产物资的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记录。

㈣票据使用、管理制度:

1、收费票据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自行改变收费票据的用途,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的内容进行收费。

2、由出纳负责票据的购买、使用。

3、按顺序号开具收费票据,不拆本使用,套上复印纸一次填写。如有填写错误加盖作废章,如有遗失要查明原因,及时上报。

4、由出纳负责携带本单位的《票据购印证》及票据购印申请表按需到区财政局购买统一收据。

5、支票的使用须报校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6、对作废的支票必须标明收回,不得随意处置。

五、经费报销制度:

㈠办公费使用范围及规定:

1、范围:办公费主要用于学校添置办公用品、教师差旅费、学校设施设备修理、支付水电费等。不得移作它用。

2、购置的办公用品及其它支出要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和本校规定的报销手续,对校产设备作好详细的登记,每学期末由资产管理员将校产设备有关情况报事务处、校长室。

3、购置的物资应由申购人,在购置前先行在网上申购经事务主任审核、校长审批后交经办人执行购置

4、购置物品一律入库后再领取使用,由经办人、资产管理员签字,事务主任或校长批准后报销。

5、凡上级调拨物资、各单位捐赠物资均要进仓入帐,资产管理员记好帐。

㈡差旅费报销规定:

1、两个相符:差旅费票价必须与报销相符,实际车程价与报销价相符。

2、差旅费报销要做到月月清,有效期限原则上为一个星期,如有特殊原因,须向事务主任以及校长报批

3、签字顺序:经办人填写好差旅费报销单,事务处复核,校长审批。

4、出市学习、考察、疗养、休养等按标准报销由校长审批。

六、财务档案资料管理:

1、根据保管年限结算中心取回的财务档案资料,送学校档案室统一保管。

3、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按规定分永久、定期两类进行归档。

4、财务人员调离岗位,须办妥资料交换手续,有移交时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进行说明。

5、除上级主管局查帐和物价部门年审外,财务档案的查阅、凭证的复印,都应征得学校领导的批准方可。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规定

 

1、明确业务招待费使用范围:上级领导部门、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兄弟学校同行的检查、参观、交流、办学项目洽谈、联合招生洽谈招待所需要的茶水、点心、水果等支出。

2、业务招待费用使用标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不超限使用。

3、明确审批权限:必需支出由主管部门负责人提出,校长审核;规范报销手续:经手人、总务主任、校长三方签字。

4、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少花钱,办大事”,开源节流,创造更多效益。

5、按校务公开实施规范规定,定期通过有关途径作出报告,接受监督并及时总结改进。

 

 

                        

 

闸北一中心财务现金管理制度

 

1、根据银行核定数,5000元作为备用金,不得超额备用。
2、现金帐登记要及时,做到日清月结,帐钱相符
3每月25日,财务结帐,停止当月报销。

4、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项目,以支票或转帐支付。

5各项费用支出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内部借款必须办理手续,经校长批准方可支付。

 

 

 

 

 

 

 

 

 

 

 

 

 

 

北一中心小学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的要求

原始单据(发票)的一般要求:

1、   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局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

2、  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一律为闸北区第一中心小学)、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票据涂改无效。办公用品等品种较多时可以附清单。

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必须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 各部门按规定领取指导费,临时工工资、加班费、补贴等,均要填制支出报销单,并须相关人员签字,报主管领导审核后,方可报销。 
5 原始票据遗失的处理办法:须提供对方单位出具的证明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复印件,需本人和单位领导签字。

二、现金银行结算的要求
(一) 现金结算的注意事项
1、 现金报销应符合现金使用范围的管理规定。
2、 凡一次零星采购金额超过1000元,原则上不得用现金结算,均应办理转帐或支票进行结算,并应取得对方单位的完整名称和银行帐号。
3、 因公借款及一次报销金额超过5000元者,必须提前1—2天告知财务主管。
4、 报销时间规定:定为每周二、三、四报销。请各位同志予以支持,自觉遵守。
(二)领取支票注意事项
1、 支票不要折叠,密码、日期、金额不能涂改。

2、 支票要在有效期内使用。
3、 遗失支票应由领用人本人立即通知财务主管并向银行挂失,以免造成损失。
4、 办理外地与本地汇款,经办人提供的帐号、开户行,单位名称必须准确无误,如有差错责任自负。


三、 往来帐款结算的要求
1、 出差人员因出差所借差旅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出差回来一个星期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一个月内结算的,应写出书面说明,列明具体归还日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由财务主管签字,并报校长审核批准。
2、 零星购物所借备用金,应于购物后一周内到财务科结帐。
 
四、财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一)财务报销审批权限

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的财务支出都必须经分管财务的事务主任或校长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室办理结算。结算金额在800元以上的,必须由校长批核。

(二)、财务报销基本手续及要求

1、 教职工到财务科报帐,必须携带报帐所需的全部凭证,包括:需要报销的有关发票、收据。

2、 票据须分别由经办人、验收人签字,并经事务主任或校长审批。

3、 各种凭证、单据一律要求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人民币大小写要清楚、完整、正确、相符。
4、 对于发票、收据手续不完备、内容不完整、不合法、有涂改现象,人民币大小写不正确、不相符财务人员有权拒绝给予报帐。

 

 

 

 

 

 

 

 

 

 

 

财产报废制度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资产管理员统一登记。

3、固定资产报废,5万元以下,由校长审批后执行,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报教育局审批后执行,超过20万元,须经国资委审批后执行。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资产清查制度

                                 

1、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学期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次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2、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事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

 

 

 

                                   闸北一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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