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闸北第一中心小学事故评议规程

上海市静安区闸北第一中心小学事故评议规程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与精神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正常教育秩序、加强常规管理,特制定本规程。

项目

一级事故

二级事故

三级事故

 

 

 

一、

随意停课1次。

随意停课造成较大影响。

 

有罚站、罚抄行为。

罚站、罚抄造成较大影响。

 

对本校学生做有偿家教。

对本校学生做有偿家教并造成不良影响。

对本校学生做有偿家教,严重影响学校声誉。

家校关系紧张,问卷调查30%以上家长对教师工作不满意

家校关系紧张,问卷调查40%以上家长对教师工作不满意

家校关系紧张,问卷调查60%以上家长对教师工作不满意

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

由于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而造成较大影响

 

说“教师忌语”

说“教师忌语”屡教屡犯

说“教师忌语”造成严重后果。

 

 

二、

无备课、无教材进教室上课

再次发现无备课、无教材进教室上课

 

不及时批改作业、考卷及订正

经教育后再次发现

 

没有专课专用而造成部分教学计划无法完成

没有完成教学计划造成严重后果

没有完成教学计划,严重影响学校声誉。

不护送一、二年级学生从专用教室来、回。(不出事故)

不护送一、二年级学生从专用教室来、回出事故,按事故等级处理

 

无故缺席应参加的培训、会议活动,影响学校工作。

无故缺席应参加的培训、会议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

不遵守劳动纪律,无故迟到、早退月累计3

无故迟到、早退月累计3次以上。

 

违反控烟条例,在校园内抽烟。

违反控烟条例,在师生、家长面前抽烟,造成一定影响。

发现多次,屡教屡犯。

值日护导课间不到岗月累计3次。

值日护导课间不到岗月累计3——10次。

值日护导课间不到岗月累计10次以上。

四、

由于管理不到位发生伤害事故,善后处理好,不影响学校声誉,不造成经济损失,

由于管理不到位发生伤害事故,影响学校声誉,造成一定经济损失。

由于管理不到位发生伤害事故,严重影响学校声誉,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家长投诉到校,反映属实。

家长投诉到区,反映属实。

家长投诉到市及以上,反映属实。

 

 

 

 

说明:

1、事故认定由校务会议讨论,行政会议通过方能执行。

2、本规程在实施过程中,对违规对象的处理与相关领导、组长责任相应挂勾,酌情共同承担责任。

3、具体处罚标准:

一级事故:当月扣50

二级事故:当月扣200

三级事故:当月扣400

4、当事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学校工会申诉。

5、对事故责任鉴定结果归入人事档案,纳入评优、评先和岗位评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