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突发传染病疫情处置预案

  为了加强中小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的控制力度,规范处置程序,明确职责,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突发疫情处置预案,具体如下:
  1、 学校发生突发传染病疫情是应做好登记,上报学校领导,并同时向区疾病控制中心和教育局报告,电话内容疫情包括发生时间、涉及班级、发病人数、主要症状。
  2、 学校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应启动应急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及时调动人员共同处置。
  3、 学校应配合区疾病控制中心流调人员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患病学生的信息(年级、班级、发病时间、症状以及恢复情况等),协助流调人员做好必要的采样工作。
  4、 严格按照专业人员的建议和要求做好传染病的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具体包括:
  (1)、严格执行晨检制度,开展每日症状监测。
  (2)、加强日常卫生工作,经常开窗通风。
  (3)、加强消毒工作。
  (4)、加强健康宣教。
  (5)、暂停集体性活动等。
  5、 每日向区疾控中心报告老病例的恢复情况,以及新发病例情况,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