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分甲乙丙三类: 甲类:鼠疫、霍乱 乙类:病毒性肝炎、伤寒、淋病、麻疹、菌痢、流脑、狂犬病、爱滋病、梅毒、百日咳、白喉等。 丙类:肺结核、流行性感冒、风疹、红眼睛、腮腺炎、手足口病等。 1、凡是以上疾病发生的班级应及时向卫生室报告,患者一律不得在校上课、工作。 2、卫生室及时报告防疫机构和教育局,并及时进行疫情处理工作。 3、病愈复课须持医生证明或经卫生老师检诊同意方可。